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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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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及驾驶行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5-29     来源:     作者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,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努力构建平安有序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,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文明校园创建相关要求和《九江学院校园车辆停放秩序整治方案》,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及驾驶行为通知如下:

一、禁止车辆在校园主干道上乱停乱放。请师生员工及住户自觉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,将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停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处,并检查车辆是否上锁。

二、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规范交通行为。严禁超速行驶、乱鸣笛,要主动避让行人,严禁与行人抢道,夜间校园内行驶不开远光灯,外环路上时速不得超过30KM/小时,其他路段时速不得超过15KM/小时,遇交叉路口或过人行横道线时请提前减速,注意观察缓行通过。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遇陡坡路段,请提前减速慢行,不得在校园内飙车。

三、经过许可的车辆需错峰进入学生生活区、教学区,上下课高峰期不得进入学生生活区、教学区。进入学生生活区、教学区车辆请控制车速在15KM/小时以下,行人请走人行道,过马路请走斑马线并注意观察该路段安全状况,保障出行安全。

四、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如违规停放或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,保卫处将根据情况锁定车辆或取消该车辆进出校园的牌照许可,屡教不改的个人还将报告九江学院文明创建办公室并予以网络通报。请各单位、各部门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工作。

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需要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创建,共同维护。请各单位、各部门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,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,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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